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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原產地證書年底接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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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工貿署(制度)助理署長李佩詩表示,更緊密經貿關系安排(CEPA)規定由2004年1月1日起,273種產品進入大陸時可享有零關稅,因此該局正趕建連接香港及大陸海關的聯網系統,令香港機構發出的原產地證書(CEO)可即時傳送到大陸的通關部門,她冀望12月底前可接受廠商提出原產地證書的申請。

不過,該署會於11月中向外界正式公佈何時開始接受申請。其次,該署亦會同時發出一份通告,向外界列明申請原產地證書的詳細程序;並提供填報開發產品成本的指引,「如廠商用10萬元進行科研工序,指引會教導他們怎樣將成本攤分在產品身上」。在申請CEO前,廠商必須登記其在香港的工廠,工廠登記的審批過程為14個工作天。


在目前的CEPA框架底下,對於可享零關稅的273種產品以外的產品,可於2004年初向該署提出申請,港府會在6月1日前提交予大陸商務部,而兩地有關方面會在同年10月1日前完成原產地標準的磋商,並於12月1日前公佈磋商確認的貨物清單及原產地標準。由於未曾投產的新產品,要待投產後隨後次年的1月1日開始,享受零關稅優惠,所以該署重申,新產品最快要到2006年才可享受零關稅,而有關申請暫時不設上限。


由於大陸2至3年後開始向世貿成員國減免關稅,有廠商擔心新產品要待2006年才可涵蓋在名單內,會失卻CEPA帶來的機遇。對此,該署表示,即使到2010年,世貿成員國的產品進入大陸時,仍未允許享有零關稅,所以香港製品比其他地區享有更佳待遇。

資料來源
遠東貿易服務中心駐香港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