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題
經濟全球化及後坎昆時代 對台灣之衝擊與挑戰
內 容

立法院副院長 江丙坤

 經濟全球化的巨輪滾轉不停,最近世界貿易組織(WTO)在坎昆(Cancun)會議的挫敗又將引來新的經濟競合,面對如此的新情勢,本文擬分從一、經濟全球化之發展;二、經濟全球化及區域經濟整合之趨勢;三、台灣加入WTO及APEC之機遇與挑戰;及四、後坎昆時代全球經濟的可能演變面向,提出幾點觀察意見。最後也就個人長期從事對外經貿事務之經驗,對目前最新的國際經濟發展情勢提出一些策略性因應做法,盼能對我涉外經貿關係的開展稍有助益。

一、經濟全球化之發展

(一) 經濟全球化緣起
 運輸及通訊技術的進步、以比較利益為基礎的國際分工機制普遍被接受、跨國公司在經濟活動的角色日益活絡、以及國際經濟組織機制的建立,為經濟全球化奠定發展的基礎。80年代初,大批開發中國家紛紛加入國際經貿體系,各國間經濟關係漸趨緊密,相互依存度大幅提高,使經濟全球化之雛形逐漸趨於完備。時至今日,由於資訊科技的長足進步、生產要素跨國流動的便利性提高、全球產業分工體系大幅發展,更加速了經濟全球化急速發展,並蔚為強勁的時代潮流,所謂「地球村」、「世界公民」在本世紀前已是耳熟能詳的詞彙。
(二)經濟全球化之意義
 經濟全球化儘管被用以形容當前國際經濟之情勢與潮流,但卻未有統一及明確的定義。有些人認為,所謂的全球化即為現代化及西方體制的全球性擴張;也有人認為,全球化主要是跨國企業活動的擴張,是一種由下而上的經濟行為,其結果為國家政府權力的削弱。一般說來,經濟全球化可解讀為發展經濟力量衝破國境藩籬。實施全球經濟及市場的一體化,其目標則在於重新配置世界整體資源,使其發揮最大的效用。在生產要素及世界市場進行整合的過程中,各地的生產、消費、投資、貿易、科技傳播等主要經濟活動,表面上因文化、語言、歷史及地理環境等因素仍呈多元化,但本質上這些經濟活動的差異性已逐漸降低,而商業操作模式及遊戲規則也漸趨一致。市場經濟及資本主義是驅策經濟全球化的根本動源,因此推動市場自由化、開放經濟、鬆綁政策等以減少干涉為基礎的經濟法則在全球化風潮下被期望推行到全球每個角落,以重組各國在經濟上之生產消費關係,建立全球產業分工體系及同質化的消費模式。
(三)經濟全球化之衝擊
 經濟全球化的實現建基在貿易與投資的自由化,以及全球經濟秩序之確立與管理。自由化的作用在於使資源配置合理化,令各項要素能發揮最大的效用;而創造公平且運作順暢的體制及環境則須依靠經濟秩序的確立及有效運行。然而,目前經濟全球化的進程僅僅著重在自由化的推展,由已開發國家主導的國際經濟組織一味地要求開發中國家加速落實自由化的措施,而未能針對各國發展程度的歧異建立一套公平合理的制度,使得全球化所帶來的成長及富裕未能合理地分配給所有參與者。這項缺失使得以輸出原物料為主要貿易活動的第三世界國家在國際經濟關係中無可避免地被推至邊緣地帶,而那些在全球工業品市場佔有一席之地的國家則因自由化所帶來的好處而發展更形茁壯,形成了今日所謂「南北關係」的問題。WTO西雅圖會議及坎昆會議的失敗不僅將這項問題表面化,也令人意識到,經濟無國界化造成的問題如果不加以妥善解決,極有可能衍生新的不安與動盪。
(四) 國際經濟秩序之建立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部分有識之士已意識到有必要為國際經濟創造一共同的法律基礎,並成立相關執行機構,以維持自由市場的秩序。1944年「布列頓森林會議」的召開即是為達成此項目的,在該次會議中確立了國際貨幣基金(IMF)及世界銀行(World Bank)之設立,前者對國際收支出現問題的國家提供協助,後者則為促進各國經濟穩定發展作出貢獻,分別為全球金融體系及經濟發展提供了穩定的運作機制。然而,「布列頓森林會議」並未直接討論貿易問題,也未如願完成「國際貿易組織」(International Trade Orga-nization;ITO)的籌組。儘管如此,在經過多次複雜的會談後,美、英、法、加及台灣等23個國家終於在1947年10月簽訂了「關稅及貿易總協定」(GATT),建立規範國際貿易秩序的多邊架構組織。
 在GATT時期,雖歷經幾次重要的多邊談判,但最具影響力的則為1994年完成的烏拉圭回合談判。烏拉圭回合談判的範圍,除了大幅削減貨品的關稅及非關稅壁壘外,也將與貿易有關之服務業貿易及智慧財產權等新議題納入規範,使得多邊貿易體系所規範之範圍由原本狹隘的貨品貿易,擴大到涵蓋服務業貿易等相關議題,大幅提高多邊貿易規範的完整性,更反映了世界經濟發展所呈現的新形勢,對經濟全球化影響至為巨大。
 GATT在完成階段性任務後,乃於1995年易名為世界貿易組織(WTO),並吸引更多的會員體加入該組織,完成「布列頓森林會議」原欲建構的國際貿易組織,也就是IMF及World Bank之外的「第三支柱」,使得規範國際經濟體系的機構更趨完備,因此WTO亦有「經貿聯合國」之稱。這個「經貿聯合國」對早已蓄勢待發的全球化風潮更產生推波助瀾的作用,也因此成為反全球化人士亟欲打倒和反制的目標。

二、經濟全球化及區域經濟整合之趨勢

(一)多邊貿易體制之挑戰

 WTO會員體雖已囊括95%以上的全球貿易,並企圖建立一套更完善的貿易體制,但因會員體眾多且發展程度不一,使得多邊談判要達成協議也日趨困難。2003年9月在墨西哥坎昆市舉行之WTO第五屆部長會議1,最後以宣告失敗收場,使WTO原訂在2005年結束新回合談判之計劃蒙上一層陰影。

 1這次坎昆部長會議是依據多哈發展議程,展開農業、非農業市場進入、貿易與發展、貿易規則、貿易與環境及智慧財產權等八大議題談判,確定新回合談判模式架構,並決定推動投資、競爭政府、貿易便捷化及政府採購等四項議題(又稱新加坡議題)。這次談判的主要目的是為2001年11月展開的新回合談判注入新動力,俾於2004年底結束會談,建立新的國際貿易規範。
 坎昆會議因為窮國與富國對包括農業在內的多項重要議題各持己見而宣告破裂收場,這是自四年前的WTO西雅圖談判不歡而散後,WTO部長會議第二次破裂。在談判過程中,窮國希望富國取消農業補貼,使他們的農產品得以打進國際市場,部分窮國並希望其他國家降低農產品進口關稅,然而歐洲國家與日本卻在會中提出新加坡議題,窮國指其企圖轉移焦點,致會議無法達成共識。許多窮國認為,美國與歐洲國家企圖脅迫他們接受不公平的貿易規則,儘管並未如願達成改革全球貿易體制的目標,但他們已找到足以對抗已開發國家的立足點。
 開發中國家雖獲得表面上的政治勝利,實則可能成為實質經濟層面的輸家。談判破裂可能促發另一波國與國、區域與區域之間的市場開發談判熱潮。然而,許多國家可能因為經濟規模太小或過度貧窮,無法引起美、歐、日等經貿大國的興趣而被摒於門外。即使富國表現對區域或雙邊自貿協定的興趣,他們也可以運用本身實力為允許他國以優惠條件進入本國市場取得可觀的代價。像墨西哥加入北美自由貿易協定時,美國就堅持有關環境的多項條件。美國最近陸續與智利、新加坡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又獲得資本控制方面的讓步。如今看來,透過WTO達成全球貿易自由化的目標可能遙遙無期。儘管部分國家認為曾經引起災難的1930年代貿易保護壁壘不致再次出現,但在自由貿易的目標與精神受挫下,未來很可能出現更多的雙邊貿易磨擦。

 歐美等大國鑒於多邊諮商進度緩慢,議題操作不易,遂援引GATT規範最惠國待遇例外的第24條,藉由簽訂雙邊或區域自由貿易協定構建自由貿易區,以期提前達成自由化的時程。90年代由歐美主導的兩大經濟板塊:擴大的歐盟及北美自由貿易區正形成中,各國亦競相使用FTA這個工具進行經濟結盟。WTO會員國在此一新情勢之發展下,雖不願預測未來多邊談判之前景,但各國代表於會後紛紛認為,新一波洽簽雙邊或區域性自由貿易協定之動力將再獲加持。面對未來多邊談判困難度之增加,各國藉由自由貿易協定達成局部貿易自由化,或為累積談判籌碼而集結新陣營,並加速經濟板塊的建立,將成為不可避免的趨勢。
(二) 全球化下開發中國家重新集結
 實則,多邊貿易體系推動全球化的挫敗,並非始自坎昆會議。早在1999年西雅圖WTO部長級會議時,即有反全球化人士策動激烈抗爭,導致局面失控,造成該次會議草草收場的結果。這場抗爭可說是反全球化人士及非政府組織首次成功地且有組織地表達對全球化風潮急速發展的不安與抗議。
 反全球化的議題雖獲得各國政府的相當關注,但全球化的發展在商業競爭布局全球之動力驅使下並未遲滯。不過,有別於西雅圖會議之抗爭,本次坎昆會議之挫敗,係由開發中國家(如中國大陸、印度、巴西、印尼等國)以「臨時」組成之G22集團(事實上,加入的國家在坎昆會議期間每天都在增加,早已不只22個國家),針對開發中國家與已開發國家因發展程度不同所產生之磨擦,在向來由歐、美兩大集團主導之WTO議題上與已開發國家進行對抗。G22之多數成員國在過去僅能在南北發展議題發出雜音,而無法產生太大的影響力,其主因為缺乏大國的領導。此次G22運作之結果則為開發中國家在多邊貿易架構下開創了一個全新的局面-「開發中國家團結整合VS.已開發工業國」。G22在中國大陸、印度、巴西等大國帶領下,開發中國家憑藉其新興的市場潛力,有效地整合了低度開發國家發展及生存的議題,建立共識立場及抗衡主軸,迫使多邊貿易議題不再如往昔僅由已開發國家片面主導。G22這個非正式組織,未來盟友是否增加,影響力是否加大,以及對多邊貿易體制之潛在衝擊,實值得吾人密切關注。至於歐、美兩大集團在無法完全主導多邊體制的情況下,又將如何合縱連橫、分擊並進,也將是研究國際經貿秩序新走向的新興課題。
(三)區域經濟整合新局面
 坎昆會議的失敗,印證了在現行WTO多邊架構下達成各項議題目標的困難。原本WTO的創設已然為一體化的國際貿易秩序及制度奠定堅實的法律基礎,並且建構了國際經濟相關議題交流平台,消弭不同國家與地區間的貿易保護與相互抗衡,為會員國創造互利互惠的公平貿易機會。倘若WTO的運作機制順暢,經濟全球化將可透過多邊架構加以落實,而全球化的利益也可達成。然而,盱衡目前世界情勢,各國仍偏執於本身之利益,開發中與已開發國家間的衝突未見消弭,再加上「反全球化」勢力的崛起,透過WTO多邊架構達成經濟全球化的途徑勢將困難重重。有鑑於此,各國均重新思索藉由雙邊協議的方式來達到提前貿易自由化的目標,因此在可預見的未來,洽簽雙邊或區域自由貿易協定2之風潮將會更為興盛,而成為21世紀初國際經濟社會所向披靡的一股浪潮。

 2目前區域經濟整合可分為下列幾種形式:
 一、自由/區域貿易協定(FTA/RTA):締約國間互免商品及服務貿易之障礙,但對非締約國仍保有各自之關稅及對外經貿政策。
 二、關稅同盟(Customs Union):除締約國間互免商品及服務貿易之障礙,各締約國對外採取一致的關稅政策及貿易措施。
 三、共同市場(Common Market):各締約國除對外採取一致的關稅政策及貿易措施外,區域內各生產要素,如:人員、資本、貨品及勞務等均自由流通。
 四、經濟同盟(Economic Union):在共同市場的基礎上,經濟整合之最高境界,統一各締約國的經濟、財政及貨幣政策,締約國對外成為單一經濟區域。
 自由貿易協定是區域經濟整合的最初形式。從法律面的角度來看,自由貿易協定是WTO規範中最惠國待遇原則的例外,此項例外主要透過GATT 1994第24條及GATS第五條的規定加以確認。另外,GATT 1994第24條釋義書對協定所需遵循的規定做了較為詳盡的解釋。上述法條構成了合組自由貿易區的法律基礎,據此,自由貿易協定成員國間相互給予的優惠待遇,無須適用於其他非成員國,不受所參與國際經貿組織中最惠國待遇的制約,且自由貿易協定的簽署國必須遵循對內促進貿易,對外不增加貿易障礙的原則。
 截至2002年12月為止,各國送至WTO備查的自由貿易協定約有250個,其中130個左右是1995年元月之後送交WTO備查的,預計2005年底將有接近300個自由貿易協定生效實施。
 傳統的自由貿易協定以關稅調降為主,而現行所發展的自由貿易協定所包含的議題是「WTO-PLUS」,也就是WTO的進一步深化及廣化,其內容朝向「貿易自由化」、「貿易便捷化」及「貿易合作」方式發展,具體的涵蓋範圍有投資、原產地規定、產品標準及進出口檢驗與檢疫措施、智慧財產權保護、相互認證、自然人移動、競爭政策、關務合作及通關程序簡化、金融合作、電子商務、政府採購、環境保護、勞工待遇、人力資源、中小企業、廣播、教育、旅遊等。由於自由貿易協定涵蓋的範圍廣泛,協定的名稱已不侷限於Free Trade Agreement,而有Closer Economic Relations(CER)、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CEP)、Association等不同的稱呼。


三、台灣加入WTO及APEC之挑戰

(一)台灣入會之效益與影響

 WTO是參與全球化最佳的平台,因此重新推動返回國際多邊貿易體制,一向是台灣政府努力的目標。歷經12年之折衝,台灣終於在2002年元月1日成為WTO的會員。加入WTO後,台灣除可進入國際經濟體系、提高國際能見度外,更能改善與各國進行貿易時所受到的不平等待遇;另一方面,也能增加與各國進行交流與結盟之機會,對穩定台灣在全球化後產業競爭的優勢具有正面影響。儘管若干因競爭力較不足的部門因入會而產生較不利的衝擊,但加入WTO後可享受無障礙地進入其他會員國的市場、降低國內物價等好處,就中長期來看,入會後國內經濟資源可作更有效率的運用,並能提升國際競爭力及國民福祉。另外,透過WTO參與制定國際經貿規範、利用WTO爭端解決機制,將可使台灣產業可以在一個安全穩定的國際經貿環境求取發展,掌握有利的商機,進而可拓展台灣之經貿空間,因此,加入WTO對我經濟長期發展絕對是有正面的效益。但入會同時也會衝擊某些產業,尤其是若干內銷產業之調適以及轉型的問題亦須加以重視,如何協助其面對國際化、自由化之競爭壓力,是台灣未來產業政策調整之重要課題。

(二)APEC前景茫然

 除了WTO外,台灣目前所參與較為重要的另一個國際經貿組織則為於1989年成立的亞太經合會議3 (APEC)。

 3 APEC全名為Asia 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中文名稱為「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緣起於澳洲前總理霍克(Bob Hawke)在1989年初倡議亞太地區成立經濟論壇,希望經由各會員體部長及高階政府官員間之對話與協商,尋求亞太地區經貿政策之協調,以促進區域貿易及投資之自由化及經濟合作,維持區域之成長與發展。APEC目前計有澳洲、汶萊、加拿大、智利、中國大陸、香港、印尼、日本、馬來西亞、墨西哥、紐西蘭、巴布亞新幾內亞、菲律賓、新加坡、韓國、台灣、泰國、美國、祕魯、俄羅斯及越南等21個會員體加入。

 APEC為一種開放性區域協會(Open Regional Association),也即APEC所達成貿易自由化之協議亦適用於其他非會員體,其特色為會員以經濟體之名義加入、以共識決及非拘束性為議決與執行之基礎、無法律拘束力。APEC之目標為,維持區域的成長與發展、加強經濟相互依存的利益、形成並強化多邊貿易體系、降低會員間貨品及服務業貿易之障礙,上述目標則藉由貿易與投資自由化、貿易與投資便捷化、以及經濟與技術合作加以達成。

 1994年APEC領袖會議發表「茂物宣言」(Bogor Goal),規劃出亞太地區經貿自由化的遠景,為亞太地區貿易及投資環境自由化擘畫一套完整的計畫。依此項計畫,已開發的會員體應在2010年達成茂物宣言的目標,而開發中的會員體則於2020年完成貿易與投資自由化,各會員體並應擬訂具體推動計畫。

 為達成「茂物宣言」所宣示的自由化目標,1995年部長會議發表「大阪行動綱領」(Osaka Action Agenda;OAA),為自由化目標之進程訂出綱領,確立貿易及投資自由化及便捷化過程中應遵循的原則,包括全面性原則、與WTO規範之一致性、可比較性與非歧視性原則、透明性與彈性原則、經濟與技術合作等。

 各會員體自大阪會議後,即開始研擬自由化行動計畫,在1996年馬尼拉部長會議時提出評估,最後彙整成為「馬尼拉行動計畫」(Manila Action Plan for APEC;MAPA)。MAPA包含個別行動計畫(Individual Action Plan;IAP)、集體行動計畫(Collective Action Plan;CAP)及經濟與技術合作成果等部分,主要涵蓋範圍為關稅、非關稅、服務業、投資、標準及符合性、關務程序議題、政府採購、智慧財產權、競爭政策、解除管制、商務人士移動、爭端解決、原產地規則議題、烏拉圭回合執行、資訊蒐集與分析等15個領域。

 1997年加拿大溫哥華領袖會議通過15個提前自願性部門自由化(Early Voluntary Sectoral Liberalization;EVSL)項目,並分兩階段實施。前九項之清單為環保設備及服務、漁產品、林產品、珠寶、醫療設備、電信設備相互認證、能源、玩具及化學品,後六項則為汽車、航空器、食品、肥料、油籽及天然橡膠。EVSL原訂由各會員體進一步討論修改,再提交部長及領袖會議認可,於1999年6月份實施。EVSL之推動過程並不順利,1998年APEC決議將第一階段清單調降關稅之部分提交WTO推行,而1999年貿易部長會議亦決議將第二階段清單調降關稅之部分提交WTO推行,並改稱「關稅加速自由化」(Accelerated Tariff Liberalization Initiative;ATL)。目前各方對EVSL之未來發展有不同看法,但其促進自由化之基本原則仍維持不變。

 如果APEC各會員體遵照茂物宣言所訂時程完成自由化的目標,則台灣在亞洲地區被邊緣化的危機當可緩解。惟事與願違,APEC茂物宣言目標雖然在次年就有了落實目標的大阪行動綱領,但此目標因缺乏制度性的規範,且各會員體間互信基礎亦欠穩固,自由化實施的時程遙遙無期,落得這個宣言在今日仍僅像是一個願景;APEC在1997年雖然也提出會員體自願性部門提前自由化(EVSL)之計畫,但此計畫在次年即遭部分會員國反對而宣告失敗。如今,各會員體基於簽訂雙邊或區域自由貿易協定所取得的先利,紛紛各自進行FTA之洽簽,此舉嚴重弱化APEC之功能。近兩年APEC會議反而成了各國接洽推動FTA之媒介場所,這種趨勢對台灣會有不利的影響,因為無法在多邊或區域架構下進行集體貿易自由化議程,將使台灣參與APEC的實質意義大幅降低。

四、後坎昆時代全球經濟面向

(一)歐、美、日及G22政策走向

 目前世上對經濟情勢走向最有影響力者首推美國、歐盟及日本。

 全球自由貿易協定的發展以歐洲國家的歐盟為最早,目前歐盟有15個會員國,並在大多數會員國採行單一貨幣,朝向聯邦制發展。歐盟自1992年起提出東擴計畫,目前已確定在2004年接納10個新會員國,而成為一個擁有25個國家的經濟集團,而持續擴張的計畫也在商討中,預計在2010年前可將若干地中海沿岸國家納入為其成員,而成為一個超過30個會員國之組織。此外,歐盟也與若干區域外國家或集團簽署雙邊自由貿易協定。顯然歐盟在推動多邊架構貿易自由化之餘,自始至終皆未放棄透過區域或雙邊架構確保其貿易利益之努力。坎昆會議失敗後,預測歐盟必將加快其區域經濟整合的腳步。

 在美國方面,自1994年美國成功地主導簽訂北美自由貿易協定,使美、加、墨三國成立自由貿易區後,即積極規劃於2005年元月1日以前完成美洲自由貿易區(FTAA)談判,以建立一個由34個美洲國家(古巴除外)組成之美洲經濟板塊。另外,美國在2002年10月底,又表示擬與東協國家研究洽簽FTA,以因應亞洲各國藉由FTA之洽簽進行經濟整合之趨勢。因此,依美國目前所採行對外經貿政策顯示,美國顯然也傾向藉由雙邊FTA的簽訂,謀取經濟貿易利益。

 日本原認為雙邊或區域自由貿易協定將使在多邊貿易架構機制下運作的WTO受到傷害,故全力維護多邊體系推動貿易自由化的政策,但基於日本主要貿易夥伴相繼加入FTA,使日本感受到非為FTA會員所帶來的不利影響,再加上體認到FTA因會員數較多邊貿易體系為少,更容易形成共識,推動貿易改革的速度可更快,因此日本在「2001年通商白書」宣示,改採「多邊體系與雙邊及區域協定並重」的對外經貿政策。這項政策之落實可由日本與新加坡於2002年元月簽署第一個自由貿易協定,並積極與墨西哥、韓國、泰國及東協等國家或區域組織商討洽簽事宜看出端倪。

 至於隸屬於G22集團的開發中國家是否也跟上洽簽自由貿易協定之浪潮,而發展出足以左右世界經濟局勢之貿易集團,則有待觀察。不過,可以確定的是,G22的重要成員,如:中國、巴西、阿根廷、印度等,如非已為某項FTA之成員國,就是有與其他區域組織洽簽自由貿易協定之計畫。因此,不僅是工業先進國積極推動FTA之洽簽,開發中國家也已捲入區域經濟整合的浪潮。

 開發中國家間之區域整合對我影響最大者,首推東協國家目前所推動的「東協經濟共同體」。

 東協各國領袖於2003年10月8日在峇里島高峰會議簽署「峇里協約II」(Bali Concord II),為東南亞地區的經濟整合繪出藍圖,希望能在2020年以前完成經濟共同體之籌組。根據這項協約,東協將於2004年底前完成科技法規的協調,於2005年以前掃除非關稅障礙,於2005年東協人民至其他會員國免簽證,並逐漸移除資本控制,加強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確立仲裁機構之設置,以及統一有關專業服務規定,使區內專業人士可自由流動。如果「峇里協約II」能夠落實,則東協將成為一個容納5億人口,年貿易額7,200億美元的單一市場,與新進崛起的中國大陸及印度分庭抗禮。

 然而,東南亞各國經濟開發程度不一,政治體制也迥然不同,雖然東協十國領袖宣示在2020年形成經濟共同體的理想很遠大,但因東協國家間矛盾甚多,要達成目標並不容易。從東協自由貿易區(AFTA)的推動過程來看,各國總是口惠而實不至,到目前為止關稅僅調整至5%,若干敏感性產品降稅仍有困難。因此,東協是否會如期在2020年建立經濟共同體,仍有待觀察。

 東協本身大部分的會員國現階段都為發展中國家,在國際市場上有競爭力的產品皆為勞力密集製成品、農工原料及初級工業產品,互競性高但互補性不足,東協內部經濟整合後所期待的貿易創造及貿易轉移效果初期可能不大。而台灣的經濟發展程度與多數東協會員國差異較大,主要外銷產品的科技水準及加工層次較高,與東南亞各國外銷產品之目標市場不盡相同,因此不會對台灣造成太大貿易排擠效果。在投資方面,由於台灣與東南亞在全球產業分工體系中屬於垂直關係,且東南亞目前是台灣對外投資最主要的目標之一,台灣在東南亞的企業可因東協提昇經濟整合程度享受市場擴大的利益,對台灣企業全球佈局的靈活性會有很大的幫助。

 不過,但若從動態及長期的角度來看,東協經濟共同體的成立應能提高區內資源分配的效率,並藉此建立產業分工體系,將對台灣的經濟會有深遠的影響。一方面由於資源的有效分配使得區內的貿易及投資成長會高於區外成長,對台灣出口市場及對外投資會產生排擠及替代作用;另一方面台灣與東協現存的產業移轉關係將被打破,台灣在東南亞所扮演的投資者角色很可能逐漸被取代。

 金融風暴後,台灣與東協國家的貿易關係有了很大的轉變,台灣由順差國轉為逆差國。由於出口成長率目前仍低於進口成長率,未來台灣對東南亞國家仍會有貿易逆差。多數產業出口至東協國家的數量占總出口額的比例呈遞減現象,顯示台灣多數產品在東南亞市場的競爭力逐漸減弱。如果對此不痛下針砭,振蔽起衰,則東協經濟共同體的成立將造成這項問題更形惡化。

(二)中國扮演龍頭角色

 近十年來與台灣經貿往來日趨密切的中國也在2001年底順利成為WTO會員國,並逐漸在世界經貿舞台扮演起舉足輕重的角色。在成為WTO會員國之後,中國一方面將因各成員國的市場開放而獲益,但另一方面也因為國內市場對全球開放而面臨更多的競爭。

 雖然中國是以開發中國家名義加入WTO,關稅減稅的項目與幅度都較小,但因原來的國內市場十分封閉,在開放之後所面臨的挑戰不小。加入WTO固會為外貿體制、市場機制帶來衝擊,但也帶動財政、金融、投資及價格政策等體系運作的改革,大幅改善經濟環境。根據中國國務院的分析,中國進入WTO後,對先進國家及亞洲新興工業國家較為有利,而資源蘊藏結構與中國類似的開發中國家,如:南亞及東南亞等國的勞力密集型產品的輸出將面臨激烈競爭。這些國家的生產要素很多還在農業部門,農產品的淨輸出將增加。因此,中國加入WTO後,對世界的勞力密集型產品輸出市場及初級產品輸入市場已產生重大的影響。

 中國自開放以來,經濟體制就不斷地轉型,希望早日與西方先進國家接軌,以加強經濟發展。雖然其區域發展失衡、失業增加及銀行體系的巨額呆帳等問題仍未獲致解決,但由於外資挹注及各項經濟政策的改革有成,長期以來穩定的高度經濟成長已使得中國逐漸成為世界經濟舞台的新巨人,兩岸經貿之互動更是動見觀瞻。如何為兩岸經貿交流建立一套穩定的機制,將成為台灣制訂對外經貿政策的重要課題。

 眾所周知,中國近幾年來在經濟上的崛起,不但早已有了「世界工廠」之名,且本身市場成長的龐大潛力亦成為其最佳利器。早在加入WTO前,中國即開始縝密地在亞洲規劃了一個綿密的經貿網絡。去年11月中共一方面藉由「南海行為準則」平息與東協國家對南海領土紛爭之疑慮,一方面主動提供了熱帶農產品免關稅銷往中國的「提早收穫計畫」(Early Harvest),成功地誘使東協十國簽署了所謂「東協加一」自由貿易區的談判架構協定;在東北亞方面則結合南韓迫使日本宣佈成立「中、日、韓自由貿易區共同研究」;此外,藉由「上海合作組織」4及「曼谷協定」5,逐步推動與俄羅斯、中亞國家、及印、巴等國之緊密經濟夥伴關係;今年6月底又與香港簽訂了「內地與香港緊密經濟貿易合作安排」(CEPA),迅速完成了中港自由貿易區的構建;10月17日,復參考港版條文與澳門政府簽署CEPA,預定2004年與香港同步施行。

 4 2001年6月15日,中國大陸與俄羅斯、吉爾吉斯、塔吉克、哈薩克及烏茲別克元首在上海簽署「上海合作組織成立宣言」,共同宣佈成立「上海合作組織」,將原本「上海五國」之元首會晤機制,轉化為區域組織,同時訂定未來組織的運作方式及吸收成員的標準。該組織原本的目的為透過安全領域的合作,促進區域內的和平,主要是地緣政治方面的考量,但近年來,該組織由軍事領域逐漸項多方領域邁進,其中包含推動雙邊與多邊的經貿合作。今年中國大陸總理溫家寶對區域經濟合作提出三點倡議:一、推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二、確定若干大的經濟技術合作項目;三、確立長遠的區域經濟合作目標,逐步建立上海合作組織自由貿易區。由此可見,中國大陸已將上海合作組織納為構建其自由貿易協定網絡重要之一環。
 5 1975年在聯合國的支持下,亞洲五個開發中國家簽署了曼谷協定,該鮮為人知的協定旨在促進開發中國家相互提供優惠性貿易措施,以促進成員國之間的貿易。最初的五個成員國是印度、南韓、孟加拉、斯里蘭卡及寮國。2000年中國大陸正式成為該協定會員國。

 在中國區域經濟整合規劃中,影響最大者為一般通稱東協加一的「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東協加一係源於2001年11月中國大陸總理朱鎔基在汶萊舉行之第五屆東協國家高峰會議所提出之倡議,中國認為東協十國應藉由與中國合組自由貿易區,創造一個具有17億人口1兆2,000億美金之整合市場,以增進區域經濟之合作及發展。東協國家初步認為,由於雙方經濟互補性不高,而且在吸引外資方面一向與中國大陸處於競爭關係,加上對中國大陸之勢力擴張仍有戒心,東協原本無意將中國大陸列為經濟整合之首選對象,但因無法忽視中國大陸經濟實力持續上升之事實,且日本經濟陷入泥淖,加上在97年金融風暴身受重創時,無法得到及時奧援及緩衝之經驗,東協國家遂改變態度,跟中國大陸進行合作。中國大陸則有意藉東協加一取得其在亞洲之主導權,並利用東協加一建立區域整合之遊戲規則。倘東協加一籌組成功,除中國大陸可主導區域整合方向外,亦可減低美、日在亞洲之影響力。惟中國大陸與東南亞之交流於十年前才轉趨密切,而東協各國發展程度不一,對與中國合組自由貿易區之看法亦不同,且雙方在國際經貿舞台上基本處於競爭之地位,因此,初始各界對東協加一的倡議及其發展並不寄予厚望,僅保持審慎評估的態度。但中國藉由先行提供「早期收穫計畫」(Early Harvest),並分別派員前往各國遊說,終於促成「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第一回合會議」於2002年5月14日在北京召開,此次會議旨在討論中國與東協在未來10年內建立「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之目標、原則、內容、時間、架構等問題。會談中雙方同意,先成立「中國-東盟貿易談判委員會(TNC)」之聯合推動工作小組,針對擬議中之自由貿易協定就架構問題進行討論及研究。隨後雙方經貿官員於曼谷、上海等地相繼舉行會談,針對「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協定」之架構協定內容進行討論。雙方於2002年10月達成共識,並於2002年11月4日在柬埔寨首都金邊召開之高峰會議完成「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定」之簽署,雙方將於十年內建立自由貿易區,該協定可視為中共-東協自由貿易區之架構協定及過渡協定。根據雙方協議,中國與東協自2003年初起展開有關貿易及投資之協商,預計於2004年完成所有談判。雙方將透過「東協-中國貿易談判委員會」進行諮商,委員會將分別向中國及東協各國經濟主管機關報告談判進度。

 2003年10月6日東協和中國大陸的貿易部長達成協議,2004年元月1日將開始實施所謂的「提早收穫計畫」。這項為期三年的計畫,主要涉及中國大陸對東協國家農產品及製造業的關稅減讓。根據這項協議,若干東協產品將可以極為優惠的稅率出口到中國大陸,使東協國家能提前中國大陸與東協建立自由貿易區前,先享受到關稅減讓的利益。而針對中國大陸提早給予優惠關稅,東協國家則將對中國大陸肉、魚、水果、蔬菜和牛奶等產品的進口關稅進行減讓。「提早收穫計畫」的落實,為實現雙方建立全球最大自由貿易區跨出重要第一步。而東協加一推動時程之逐步落實,也引發了日本、印度、韓國等國加速與東協推動經濟整合,競相加緊洽簽FTA之步伐。

 2003年10月8日東協與日、中、韓、印(度)峇里島高峰會議中國與東協完成「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The Treaty of Amity and Cooperation in Southeast Asia)及「中國–東盟戰略夥伴關係聯合宣言」(Joint Declaration on Strategic Partnership for Peace and Prosperity)之簽署,加上去年所簽署之「中國–東盟廣泛經濟合作架構協定」及「南中國海各方行為準則宣言」,中國已成功地與東協建構全面性的合作關係,雙方交往的層次大幅提高,合作的範圍已由經濟及區域安全擴展到社會、戰略聯盟等方面,峇里島高峰會議因而可視為中國與東協關係發展之里程碑。在此同時,也意味著台灣與東南亞國家之交往將更加困難,中國對我在東南亞活動之圍堵必較以前為易為盛,對台灣積極推動參與東亞區域經濟整合之工作有極為不利之影響。

 綜結前述可知,由中國主導打造的亞洲經濟板塊已漸次成形中。而原有意與台灣洽簽FTA之日本、新加坡、紐西蘭自去年元月中國外貿部長石廣生公開反對後,均打消洽簽意願,使得台灣在亞洲地區被邊緣化的情勢愈趨險峻。

五、台灣因應新情勢之道

 面對新情勢的發展,台灣以全球經貿第15大國,當然應審慎觀察動向,做好策略定位。但由於國際政治的現實及國民所得已臻一定水準,要明確釐定策略因應亦有其困難性。在發展雙邊或區域經濟整合(與他國洽簽自由貿易協定)籌組經濟盟友方面,由於我主要貿易夥伴皆與台灣無正式邦交關係,且對中國有所忌憚,推動洽簽工作不易進行;而在主要經貿議題方面,台灣究應站在已開發國家、或開發中國家立場,對國內產業均有不同層面的影響,也不易拿捏。以農業談判而言,台灣的入會承諾已對台灣農業經濟之調適造成極大衝擊,新回合談判若順利依時程完成,台灣之農業部門將難以喘息,甚至無法因應,但對台灣最重要之貿易盟友–美國而言,台灣亦不能太偏離其議題立場。另一方面,由於台灣順利成為WTO會員,而使得台灣此次能在「新加坡議題」(貿易與投資、貿易與競爭、政府採購透明化及貿易便捷化等四項議題)選擇立場與我接近的會員國做成有效的結盟,在會場上毫無窒礙地與其他會員會員國折衝及陳述台灣的立場。因此,維持多邊貿易體制架構的穩定發展應仍是台灣最好的選擇。但面對藉由自由貿易協定形成的新經濟集團,台灣則明顯的欠缺著力點,雖然經濟部在今年八月與巴拿馬完成了台灣首個自由貿易協定之簽署,為台灣與他國洽簽FTA建立了指標作用,但就台灣在亞洲之區域經濟整合形勢而言,只要在兩岸關係未見冰釋前,似難有突破性作為。

 WTO、APEC原本均提供了台灣一個公平的市場進入平台,但近年來FTA加速的發展,使得台灣的產品及產業進入他國因欠缺經濟結盟而面臨較不利的門檻。因此,在全球競相進行區域經濟整合的過程中,台灣當然難以接受缺席的事實。以台灣的處境,固然希望WTO、APEC之多邊平台能順利運作,但面對新情勢的發展亦不能沒有預備方案及配套措施。個人認為台灣行政部門應致力於策略性的佈局,並研擬具體可行方案,俾能因應此一新局勢演變。

 根據前述之觀察與分析,個人謹以過去從事對外經貿事務之經驗對目前最新的國際經濟發展情勢提出下列策略性的思維,謹供各位參考:

 (一)原則上仍應尋求並鼓吹各國在多邊貿易架構下推動貿易自由化,避免自由貿易協定成為國際經貿主流規範,扼阻台灣際經濟命脈。

 (二)在維護國家尊嚴及體制的前提下,徐圖改善兩岸關係,建立穩定的雙向經貿交流機制,甚或研訂互惠合作的貿易協定。

 (三)建立與主要經貿夥伴共同利基,爭取洽簽自由貿易協定,化解被邊緣化的負面影響。

 (四)因應全球化發展的趨勢,改善國內投資環境,加速體制的鬆綁與體質的再造,以提昇國家整體競爭力。

 (五)針對區域經濟整合潮流的新局面,評估各項經濟整合對台灣之衝擊及機會,輔導產業升級或轉型,並強化台灣企業之全球競爭力。

 (六)充實國人國際經貿知識,全面養成適應全球化競爭的多方位經貿人才,提昇台灣在國際經貿體系的能見度與折衝角色。

資料來源
貿協商情服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