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題
上海制定對CEPA市場准入政策
內 容
上海市工商部門已明確了上海對CEPA的市場准入政策,為香港資金進入上海市場降低門檻。

根據CEPA的相關規定,上海將在以下幾方面為香港企業作出配合:旅遊服務業的港資可以獨資形式在上海建設、改造和經營飯店、公寓樓和餐館設備,並可在上海設立合資旅行社;娛樂業的港資可在上海以合資形式從事音像製品(含後期電影產品)的分銷業務,港方可控股,但股比不超過70%,還可以合資、合作方式建設和改造電影院,並控股經營。

物流業方面,港資可設立貨代、倉儲服務、運輸服務、海運服務的獨資企業,並可經營上海、香港兩地的貨運「直通車」業務。分銷業方面,除鹽和菸草外,允許港資以獨資企業形式在上海提供佣金代理和批發服務。零售業方面,除菸草外,港資可在滬設立獨資企業。

銀行業方面,香港銀行和財務公司在上海設立分行、法人機構的資產規模准入標準同時降至60億美元,在大陸設立合資銀行或合資財務公司,無需預先設立代表機構;保險業方面,對香港經過整合或策略合併組成的保險公司集團,可申請進入上海保險市場,最高參股比例限制從現行的10%提高到15%。

此外,港資可在上海獨資經營會展服務、獨資設立管理諮詢類企業,在大陸設有代表機構的香港律師事務所可與上海律師事務所聯營。

資料來源
遠東貿易服務中心駐香港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