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每年來德參展之台商人數眾多,經濟部為協助台商提高競爭力及降低海外參展成本,建請財政部增訂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7條之1,以便台商可基於互惠原則申請退還採購商品或勞務之加值營業稅。本案獲財政部積極回應,賦稅署迅速完成修法,提供外國廠商在符合特定條件下,可申請退我國加值稅之機制;本案經德國聯邦財政部審核後同意認可台灣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符合德國稅法互惠原則,因此台商在德國從事商務活動亦可申辦退稅,並回溯至2010年7月1日起生效。德國代表處經濟組為促使我國廠商了解申辦退稅手續,製作此一問答集。駐德經濟組雖盡力蒐集資料,務求完備,惟欠缺實務經驗,恐仍有疏漏之處,尚祈廠商先進不吝指正,俾便隨時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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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或參觀商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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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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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會議、研討會、短期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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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與商務有關之活動所衍生之費用均可申辦加值稅退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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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觀光旅遊團體不適用此一退稅辦法。 |
工商組織(如外貿協會、紡拓會、公協會等)、社團、基金會及教育機構(如大學)等原則上均可申辦退加值稅,但需出示稅籍證明(詳請參閱 )。 |
一般稅率: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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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稅率:7%, 適用旅館費、食品及報章雜誌等。 |
參展費用如報名費、攤位租金、裝潢等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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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旅館住宿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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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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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費如火車票、租車費等(但不含汽油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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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影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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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訓練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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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會議費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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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展攤位之電費、電話及網路線承租費、參展名錄刊登廣告之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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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與參展或從事商務活動有關之支出費用(實際可申請退稅項目由德國聯邦稅務局審查認定)。 |
燃料費用(如汽油、柴油)。 |
填寫加值稅退稅申請表(德文Antrag auf Vergütung der Umsatzsteuer,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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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我國稅籍證明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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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單據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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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上列文件寄至德國聯邦稅務局(Bundeszentralamt für Steuern): |
申請人可自行辦理或委託專人辦理,部分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兼辦此一業務,也有專業代辦退稅之公司,在網頁搜尋vat-refund即可找到專業代辦退稅公司。代辦退稅公司收取手續費,約為退回稅款之15%-25%(並無統一標準)。 |
申請人應以公司為主體,至於申辦退稅之人數,德國並未特別限制,主要判斷標準為,是否屬於公務支出,當事證不夠明確時,德國聯邦稅務局會要求申請人進一步提供證明資料。例如台商倘因業務需要派遣10名員工赴德參展,其所衍生之相關費用均可依規定申辦退稅。 |
一年可分多次申辦退稅,每次申辦退稅期間(Refund period)至少要3個連續月份,最多12個月,但不得跨年,只有年度最後一次申辦退稅時,可以少於3個月份。提出申請退稅之時間點必須與退稅期間相配合,在退稅期間尚未結束之前,不能提出申請。如申辦7至9月期間之退稅款最早10月份才能送件。反之,申辦7月至12月之退稅款不能在10月提出申請,須在12月結束後才能提出申請。 |
德國聯邦稅務局全年受理申辦退稅送案件,年度退稅申辦截止日期為次年6月30日,逾期不受理(請注意:6月30日為送達德國聯邦稅務局之日期,非寄件郵戳日期)。 |
每次申辦退稅金額(請注意:係指在貨品消費或勞務支出時繳交之加值稅稅額,並非消費金額)不得少於1,000歐元。但年度最後一次申辦退稅,申辦月份不足3個月份(11月及12月或僅12月),則申請退回之稅金可低於1000歐元,但不得少於500歐元。另倘一次申辦全年度(1-12月),申請退稅金額亦不得少於500歐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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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加值稅總額低於500歐元者,不符申辦退稅辦法,無法辦理。 |
必須使用德國聯邦稅務局提供之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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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必須以電腦打字填寫,不得用手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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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第1頁左上方Ref. No.部分應填申請案號代碼,德國聯邦稅務局回復審核結果均會註明案號代碼,日後申請人每次申請退稅均應填寫此一案號代碼,以利德國稅務單位調卷及歸檔。首次申辦因尚無前案,故不須填寫。另我國國家代碼(country code)應填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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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第3欄Official Authority and tax/business registration no.請填寫我國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所核發供赴德國參展等商務活動申請退稅用之「營業稅稅籍證明CERTIFICATE OF BUSINESS TAX STATUS」上所記載之核發機關及稅籍編號(詳情請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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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填寫申請表第5欄退稅金額時,請先填寫第3頁申請表附錄單據金額,申請表內建軟體將自動加總並在第1頁第5欄呈現申請退稅總額,另請注意德國千位數及小數點記號與我國相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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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第7欄銀行帳號部分,退稅金額以銀行所在地之幣別匯入。請注意務必填寫銀行BIC代碼,銀行帳戶倘無BIC及IBAN代碼,則請加註填寫SWIFT代碼。倘欲指定匯入歐元帳戶,請在Accout in Euro空格內打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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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填妥後必須在第2頁蓋公司印章,並由公司負責人親筆簽名以示負責,不得他人代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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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填寫須知英文版請參考德國聯邦稅務局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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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參展廠商申請表填寫範例如附件2。 |
依德國規定退稅申請人應提供「Certificate of registration as taxpay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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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籍證明自開立日起1年內有效,年度首次申辦退稅應繳交「稅籍證明」正本,有效期限內再度申請繳交影本即可。 |
申請人必須繳交原始發票單據,德國聯邦稅務局在審核裁定後會將原始單據退還申請人。 |
一般帳單應包括下列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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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額150歐元以下之小額帳單如餐飲費用,格式可較為簡化,只須提供下列資料: |
台德互惠退稅關係自2010年7月1日起生效後,開立帳單在7月1日以後之德國發票均可提出申請退稅。倘帳單日期在7月1日之前,惟參加之商展或商務活動日期在7月1日之後,亦可檢具發票申請退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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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退稅之帳單應符合德國加值稅法規定(詳情請閱),倘2010年7月1日以前之帳單未註明組團機構之德國稅籍號碼或加值稅辨識碼、適用之德國加值稅稅率及應繳稅額等資料,德國稅務機關將不受理退稅。在此情況,台商可要求開立帳單之組團機構重新開立符合德國加值稅法規定之帳單,並加註係更正先前開立之帳單。 |
依據德國營業稅法(Umsatzsteuergesetz)第13b條第6項規定,從事展覽攤位承、轉租業務之外國組團機構無法向德國聯邦稅務局申辦退加值稅,必須向德國稅捐機關申請德國稅籍號碼(Steuernummer,申請辦法詳請參閱),即使該組團機構並未在德國境內設有營業場所,也並須比照德國公司,依據進項稅額扣抵銷項稅額方式,定期申報加值稅。專責此項業務的德國稅捐處聯絡地址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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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團機構應開立英文或德文帳單(可詳列攤位租金、攤位裝潢及電費等費用,或僅列總額)給參團之個別廠商,並加註德國稅籍號碼及適用德國加值稅稅率及應繳稅額(詳情請閱),以利參團廠商申辦退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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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團機構開立帳單範本如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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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組經洽德國聯邦稅務局獲告,香港、南韓組團機構均依規定向德國稅捐機關申請德國稅籍號碼,並定期申報加值稅。 |
個別參團廠商應填寫德國加值稅退稅申請表、檢附我國稅籍證明,並憑組團機構開立之帳單正本向德國聯邦稅務局申辦退稅。 |
承辦攤位裝潢、旅行住宿業務等機構(如攤位裝潢公司、旅行社),由於業務內容與承租商展攤位無關,依德國營業稅法第13b條第2項規定應直接向德國聯邦稅務局申辦加值稅退稅,填寫退稅申請表時應在第9 b項only the provision of services及for which tax is payable by the person receiving the service (sec. 13b UStG)之前打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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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潢公司、旅行社必須向德國聯邦稅務局提供其向參團廠商開立之帳單(範本如附件6),帳單金額不應含德國加值稅,且銷售對象應為廠商,非一般民眾。此外並應提供足以證明上述服務之德國原始單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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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旅行社安排住宿之廠商無法自行申辦退稅,依據德國稅法規定僅能由旅行社統籌辦理,至於旅行社業者如何將退稅款回饋廠商,此部分有賴兩造相互協調。攤位裝潢公司情形如同旅行社。 |
德國聯邦稅務局審核退稅案件作業時間約8至12個月,利用網路線上申請,審核時間可縮短至6至8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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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請僅需具備網路瀏覽器及Acrobat-Reader軟體,申請方式如下,相關線上程序說明請詳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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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必須在申請期限內提供簽名及蓋章後之正本申請 表及單據,實務上無法完全以網路申辦退稅,但德國聯邦稅務局仍建議台商利用網路,將填妥的表格先傳給該局建立檔案,俟申請表及單據資料寄達,就可立即啟動審核程序。聯邦稅務局處理案件的原則是先到先審,所以建議廠商儘早提出申請,除可儘早獲得退稅外,亦有利該局在申請資料不齊全的情況下,聯絡申請人補件,另外年初申請案件通常較少,審核速度自然較快,接近截止日期案件愈多,審核時間自然會被拖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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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於每年申請退稅案件數量龐大,德國聯邦稅務局在接 |
退稅款一律以劃撥轉帳方式匯至申請人指定之銀行帳戶(包括申請人、代理人或第3人),申請人不須在德國本地銀行開立帳戶,退稅款亦可匯至申請人在台灣之銀行帳戶。 |
聯邦稅 務局在完成審理程序做出裁定後,會馬上將審核 結果(德文)通知申請人,如果是核淮退稅,該局出納單位同時會撥款匯到申請人提供的銀行帳戶。對於裁定結果倘有不同意見,退稅申請人可在收到退稅裁定書後1個月內以書面方式(信函或傳真,但不接受電子郵件),並檢具佐證資料,向德國聯邦稅務局提出異議。 |
此一部份僅適用組團機構,參展廠商則不須申請德國稅籍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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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德國營業稅業務劃分,設藉於亞洲之廠商理辨理退稅事宜由德國國稅局柏林Neukölln分局主政,外國廠商首先應向該分局申請稅籍號碼 (2)地址:12059 Berl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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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稅籍號碼之程序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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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稅籍號碼不會衍生任何費用。 |
如對本案有其他相關問題,請洽詢駐德國代表處經濟組
Tel:+49-30-20361300 Fax:+49-30-20361303 e-mail:germany@moea.gov.tw